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督促指导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履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职责不到位,对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存在的东黄输油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彻底、指导应急救援不力等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38.宋继宽,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兼经济运行局局长,分管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作为青岛市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工作失职,履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监管职责不力,督促指导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履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职责不力,督促管道企业治理东黄输油管道安全隐患不力;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事故后,对危险程度认识不足,指导应急处置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9.李明超,中共党员,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主任。作为青岛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未认真履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监管职责,督促管道企业治理东黄输油管道安全隐患不力,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彻底,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事故后,对原油泄漏事故风险辨识不足。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0.李爱国,中共党员,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调研员,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未认真履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监管职责,督促管道企业治理东黄输油管道安全隐患不力,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彻底,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事故后,对事故风险辨识不足。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1.薛凌,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失职,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