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收费项目多、标准高、使用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周伴学21日表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综合考虑会员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防止过高收费,在收取会费时要进一步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对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不得另行收费。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与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相关工作。但是“从相关部门的调研情况看,部分领域特别是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还存在收费偏高的问题,以金融类和互保类协会为例,2018年全国近20家金融类和互保类协会总收入占全国性协会商会总收入的近30%,平均收入达到全国性协会商会的10倍以上。”周伴学介绍。
针对目前还存在的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标准不合理,特别是部分收费项目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服务价格市场化的程度较低,收费标准较高等问题,国家发改委将分类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破除垄断。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通过放宽准入条件,引入多元化服务主体等方式打破垄断,实现服务价格的市场化,推动价格降低。
二是对暂时无法打破垄断的服务项目,要进一步规范定价程序,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合理合法、弥补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经协会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才能执行。
三是对其他能够有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行业协会商会要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
周伴学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责,依法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成本审核。今年年底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收费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完成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工作,同时,在收取会费时要进一步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对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不得另行收费。